主要職責 | (一)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婦女工作的方針、政策,執行市婦女代表大會的決議和市婦聯執委會的決定; (二)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,團結、教育全市各族各界婦女以及各類婦女組織同黨中央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動上保持高度一致; (三)緊密圍繞市委、市政府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,團結、動員、組織全市婦女群眾投身兩個文明建設,積極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; (四)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思想,教育、引導婦女群眾樹立正確的世界觀、人生觀、價值觀,弘揚“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強”的精神,積極開展對婦女的科技文化及生產勞動技能教育,全面提高婦女素質; (五)代表婦女參與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;關注并加強研究涉及婦女切身利益的熱點、難點問題,及時提出建議;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政策和規范性文件的擬定,推動有關婦女兒童權益各項政策和法律、法規的實施,切實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; (六)堅持為婦女兒童服務、為基層服務,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系,協調推動社會各界為婦女兒童辦實事、辦好事; (七)加強與各民主黨派、工商聯婦女的統戰聯誼,鞏固和擴大各族各界婦女的大團結;加強與港澳臺及海外僑胞婦女的聯誼,發展同世界各國(地區)婦女和婦女組織的友好交往,增進了解和友誼; (八)加強婦聯組織自身建設,指導建立健全各級婦聯和基層婦女組織,指導各級婦女組織按照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;加強干部隊伍建設,提高婦聯干部的整體素質; (九)承擔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; (十)承辦市委、市政府和山東省婦女聯合會交辦的有關事項。 | 內設機構 | 辦公室、組織部、宣傳部、權益部、婦兒工委辦、發展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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